原标题:财政部:部分地区专项债额度不稳定主要因为地方项目储备不到位、质量不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专项债成为近年来稳投资、稳经济的重要措施。专项债于2015年首度发行,当年发行1000亿,2016年、2017年,其发行量分别扩张到4000亿、8000亿,2018年首度超过1万亿,2019年扩张到2.15万亿,2020年发行量达到3.75万亿创出新高,2021年、2022年则均为3.65万亿。如何用好这笔资金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近期财政部公布了人大代表建议的回复情况。其中,有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机制的建议》,财政部对相关建议进行了回应。
如何提高项目质量?
对于建议中提出的部分地区发行对象不稳定、额度衔接不到位不稳定等问题,财政部回复称,主要是地方项目储备不到位、质量不高造成的。
财政部还介绍,为了提高项目质量,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每年提前印发通知,明确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和管理要求,给地方充分的项目储备时间。
二是从投向领域以及项目合规性、成熟度、融资收益是否平衡等方面加强地方上报项目审核把关,提高项目储备质量。
三是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要求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的成熟项目,并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合理把握发行节奏,减少资金闲置浪费。
从公开信息看,全国层面的项目储备数量较为充足。财政部数据显示,去年9月,财政部部署地方报送2022年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今年1月财政部会同发改委,布置地方补报了一批专项债储备项目,合计两批储备7.1万个项目。
南方某省发改委人士表示:“国家下达的专项债券资金远满足不了需求。比如,我们省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约1800个、债券资金需求约6500亿,而国家下达我区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不到800亿。很多符合条件的项目不能获得专项债券支持,部分项目不能足额获得专项债券支持。”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地方落实好专项债券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质量,做好专项债券资金与项目的匹配工作,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撬动作用。
专项债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对于关于加快出台专项债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建议,财政部表示,财政部围绕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就债券发行、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用途调整等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提请印发了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管理规定,建立了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处理处罚机制、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资金使用常态化核查机制等,专项债券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财政部还表示,财政部通过明确资金用途、开展常态化核查、建立违法违规处理处罚机制等措施,切实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
一是明确专项债券资金只能对应发行披露项目使用,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是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属地监管优势,常态化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核查,及时发现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持监管压力。
三是建立违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处理处罚机制,切实强化管理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压实地方管理责任。
据记者了解,专项债资金处罚机制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定期向地方财政部门发布专项债券使用管理问题清单,并通报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中的负面典型案例。二是将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与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挂钩,扣减问题突出地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并暂停其发行使用新增专项债券,待完成整改后予以恢复。三是定期对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较慢的地方实施通报预警,对专项债券资金下达项目单位后一年仍未实际支出的,收回并调整用于其他项目。
财政部称,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要求地方严格落实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各项规定,规范高效使用专项债券资金。
责任编辑:王蒙
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