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2日讯 信用中国(重庆)近期发布的信息显示,重庆市万州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简称“万州老窖”)逃避缴纳税款被罚约3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万州老窖与重庆市万州区万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源公司”)属于各自独立核算的关联关系,万源公司为万州老窖生产酒类产品对外独立销售关联企业。经查,万州老窖2020年6月18日下发公司各部门《通知》以及其账簿凭证证实:万州老窖销售与万源公司酒类产品含税价格如下:大三曲酒23.00元/件;小三曲酒24.00元/件;家福酒27.00元/件;罐罐酒34.80元/件;陈酿酒34.80元/件;万州大曲352.80元/件;2.0版万州大曲712.80元/件,万州老窖开具与万源公司的增值税发票与上述价格一致,对外销售由万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取得由万州老窖仓库保管员保管出货流水记录,经查该记录所记录的出货数量大于万州老窖产品购销存明细账数量,大于万州老窖结转销售收入并进行纳税申报的数量。检查人员通过询问,相关财务人员和库保管员在笔录中陈述:万源公司在万州老窖仓库处直接发货销售,出货流水记录是万源公司对外销售的实际数量,也万州老窖销售给万源公司的真实数量,是账外经营记录的实际销量,纯粹未做账、未做销售,未据实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万州老窖2020年7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申报额为611,776.45元,2020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万州老窖于2022年4月19日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918,185.68元,上述少记收入经过调整纳税申报数据后,2022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应为677,208元。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决定,处万州老窖多退还留抵税额240,977.23元一倍的罚款,即罚款240,977.23元;处少缴的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共计214,944.7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107,472.39元。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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