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0日更新消息 中证协启动2022年度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摸底券商业务创新情况

导读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启动2022年度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工作。各券商需在7月25日至31日期间向...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启动2022年度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工作。各券商需在7月25日至31日期间向协会报送评价材料和业务创新指标评价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协会酝酿未来将业务创新指标正式纳入评价。此次业务创新指标评价材料并不计入2022年评价结果,而仅用于摸底调研,以便未来制定具体评价办法。协会拟将业务创新评价分为公司自主申报、协会初评、专家评定、结果公开四个步骤。

  记者梳理发现,评价材料包括两部分:一是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数据表及支撑材料,二是业务管理指标表及支撑材料。其中,执业质量评价数据表的一级指标有五个,分别为项目质量(项目评级和项目撤否情况)、业务规模(项目数量、交易金额、业务净收入情况)、业务管理、合规诚信、业务创新(此次无需填写);业务管理指标则主要评价内控管理情况,按照内控环节划分为立项、质控、问核、内核、其他等五个评价维度。

  根据中证协今年5月份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业务创新指标为附加指标,主要反映券商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方案设计、经济和社会效果等方面的创新性、实用性和示范性,得分以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结果为依据。《评价办法》并未给出具体评审办法,仅规定“每家证券公司每年最多可申报2个创新事项。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为重大创新事项的,每项加10分;认定为一般创新事项的,每项加5分;认定为非创新事项的,不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次摸底调研中,券商需向协会简要介绍其2021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基本情况和公司近年来的业务创新事例(如有)。此外,协会拟将业务创新评价分为公司自主申报、协会初评、专家评定、结果公开四个步骤,券商可围绕评价指标设计、评价方式方法等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根据协会2021年12月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99家参评券商(包括投行子公司)中,A类有14家,B类有17家,C类有68家。

责任编辑:李思阳

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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