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王沫初】
据“北京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该院宣判了一起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此前,该案的一审判决于2021年12月14日做出,该案系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
原告公司对一审结果不服,提起上诉后,北京三中院的二审维持了原判,认定“挖矿”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而违背公序良俗,判决该合同无效。对于相应的索赔主张,法院亦不予支持。
对原告来说,这样的判决结果无异于“一场噩梦”。
2019年,原告公司丰复久信向被告公司中研智创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委托后者买“矿机”并“运营挖矿”。结果中研智创全程未提供“挖矿”的收益原始记录,还一共只支付了丰复久信18.3463个比特币。依照一审宣判时间点的市值计算,只有550万左右。丰复久信没有靠“挖矿”致富不说,还亏本了近一半,更不要说巨额比特币可能还被侵吞……
“矿机”公司替人“挖矿”,侵吞6000余万?
本案原告为北京丰复久信营销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下称“丰复久信”),被告为中研智创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合同乙方,下称“中研智创”)。
2019年5月,双方先后签订3份合同,约定丰复久信委托中研智创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运营“矿机挖矿”,并支付“挖矿”收益。
3份合同约定的交易细节为:甲方丰复久信委托乙方中研智创采购1542台“矿机”,其单价为5040元每台,合同金额为777万1680元;甲方将所有“矿机”委托给乙方管理,并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金额为222万8320元,时限为1年;双方签订的《增值服务协议》则约定,比特币“挖矿”的收益当天结算,其中的7%分配给乙方中研智创。
上述合同签订后,中研智创购买并委托第三方矿场实际运营“矿机”。
经过计算,前两份合同金额总计1000万元,丰复久信也于2019年5月20日向中研智创支付了这1000万,并备注货款。
然而,尽管丰复久信期间反复沟通催要,中研智创却并未提供服务期间内比特币矿机收益的原始记录,仅在2019年向丰复久信交付了18.3463个比特币。双方就此产生争议,丰复久信将中研智创诉至法院。
丰复久信参考业界著名比特币数据网站(bXX)显示的比特币价格测算,在服务期限内,自己按照约定应获得296.5117976个比特币,减去对方已支付的,得出中研智创公司应交付的比特币数额为278.1654976个,或者按照2021年1月25日比特币的价格交付955万812.36美元(约合6400余万人民币),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矿机”的损失。
对此,中研智创表示自己已履行合同义务,因丰复久信没有及时缴纳电费,导致服务器无法运行,故而无法承担相应责任。
2021年12月14日,一审法院朝阳法院经审理判决,“挖矿”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判决驳回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丰复久信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北京三中院的二审维持了原判,认定“挖矿”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而违背公序良俗,判决该合同无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律师团队表示,在认定“挖矿”合同无效的逻辑上,该案一、二审判决秉持了相同的逻辑思路。即“挖矿”合同无效的理由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而违背公序良俗,从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无效。
另也有多位律师分析称,该判决是对今年2021年9月24日央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系列监督政策的回应。同时向外界表明,由虚拟货币“挖矿”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的保护。
“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币圈人士向观察者网透露,判决书中原被告双方的合作模式,实际上类似于通常所说的“矿机托管”。
托管大致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将自己购买的矿机送到托管平台的矿场进行托管挖矿;另一种则是由托管平台提供矿机,买方直接向托管平台购买以参与托管挖矿。基于“挖矿业务”常年游走在灰色地带,这种委托模式的风险被无限放大。
对买方来说,选择将矿机委托给平台,真实性首先无法得到保障。且由于行业缺乏监管,平台鱼龙混杂,客户所购买的矿机以及平台所承诺的收益,可能根本就不存在。更有甚者,平台方可能直接会卷款跑路。
基于合作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矿机托管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一直饱受行业内人士的诟病。
观察者网注意到,两家公司签订“挖矿”的系列合同是在2019年5月。以双方签订的首份合同,即丰复久信委托中研智创采购“矿机”的合同时间点为例,当时是2019年5月6日,比特币的价格为5700美元左右。到了丰复久信打款1000万元的5月20日,比特币价格已涨到8000美元左右,5月末更是涨到8600美元左右。
再到一审判决时的2021年12月14日,比特币价格已经在4万8千美元左右波动,合人民币30万元左右。
按照一审判决的时间点计算丰复久信收到的18.3463个比特币,共计价值人民币550万左右,这也是丰复久信与中研智创交易中收到的唯一一笔回款。计算下来,丰复久信的投资亏了近一半。
比特币价格趋势,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图自区块链日报若真如丰复久信方面所说,中研智创还侵吞了278枚比特币,相当于中研智创一分钱没花,白白赚了6000余万元人民币(955万812.36美元),难怪丰复久信明知自己行为不合法,还要去打官司了。
但是因为“挖矿”行为本身不合法,法院直接判定原告败诉,并未披露中研智创方面实际挖到的比特币数量,因此丰复久信方面的索赔金额是否符合事实,尚且无从得知。
被告中研智创什么来头?
上述纠纷中的乙方公司名为“中研智创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
在一场“币圈”2020年3月举办的线上论坛中,“中研智创”的公司介绍为:创立于2018年,隶属于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主要致力于区块链技术研究及应用。
该司的业务范围则被描述为,为企业提供区块链产品解决方案,利用区块链技术改善推动智慧城市、城市数据库的建设与发展,研究区块链技术在资产交易、农业溯源、能源储能等行业的典型问题等。
中研智创还发布了招商信息,称在“矿业”的布局上,自己与各大矿机厂商、矿池、矿场主等一直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2019年公司投资了数亿人民币在矿业,并且取得不少的回报。今年(2020年)会继续加入资本和资源力度,对矿业进行整合,包括不限于把相关矿业资源打包并入上市公司等操作。另外,中研智创的丰水矿场目前有十多万负荷在招商中,欢迎大家前来洽谈合作。”
知情人士对观察者网表示,这一规模在行业内已经比较可观。
图自网络论坛参加这场线上论坛的是作为中研智创公司的技术负责人的潘国力。据网上的介绍,潘国力深耕“币圈”。
网上对潘国力的评价有:币富网创始人,币趋势创始人,币飞创始人,比特币行业的大数据分析行家,亚洲区块链DACA协会创始会员,资深数字资产投资者,撰写过大量数字资产行业发展报告,是行业内的布道者、研究者,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研智创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人代表为王欢子。其股东为“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旭,企业类型是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但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中城院)官网及相关信息中,看不到比特币或区块链等内容。
据其官网介绍,中城院是我国政策咨询、城市研究、规划设计、城乡建设领域的综合型研究机构。原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窗口机构,现有员工近700人。
观察者网尝试联系中城院,拨打多个公示电话但均未接通。
股民福利来了!十大金股送给你,带你掘金“黄金坑”!点击查看>>责任编辑:何中夫
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