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7月15日电 (记者 奚金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任务,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5日记者获悉,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会在杭州召开,20个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12个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四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相关专家就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进行交流分享,并云参观杭州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浙江以“规划引领、示范先行、标准推动、依法保护”为主线,从强化顶层设计、夯实工作基础、加大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四个方面持续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探索创新力度,全面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水平。浙江商业秘密保护的做法被列为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影响力事件之一。
为强化商业秘密保护顶层设计,浙江制定《关于全面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施行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制度等10大举措,全力建设完善浙江特色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体系;加快修订《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健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证据规则,降低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将商业秘密保护写入《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为夯实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2016年以来,浙江持续深化开展“十区百县千企”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程,配套出台《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指南》,全面提升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水平。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建成商业秘密保护基地1833家,初步形成了“省市县”结合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模式。发布全国首个《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突出通用性和实用性,指导企业正确识别、梳理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结合实情制定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制度,建立相关保密措施,落实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机制,全方位提升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能力。
同时,浙江加大商业秘密执法保护力度,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制定《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协作联动办法》,按照“一方为主,多方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形成商业秘密保护合力。开展综合执法“铁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专项行动,将查办商业秘密案件列为执法重点,推动各地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据悉,下一步,浙江将高标准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建立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试点示范体系,着力形成更多元、更有效的保护模式和实践经验,努力打造商业秘密保护新高地。(完)
责任编辑:李墨轩
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