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从2022年10月1日起,株洲市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
从2022年10月1日起,株洲市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株洲市二医院作为第一批门诊统筹试点医疗机构,已成功通过验收,职工医保来我院看普通门诊也可报销,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报销部分由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
株洲市、长沙市、湘潭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我院看普通门诊均可直接报销,长沙市、湘潭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来株洲市二医院门诊就诊报销无需备案。
报销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就诊时,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医保报销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检查、化验、耗材等)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门槛费)累计300元,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
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
(1)在职职工报销1500元(在职职工实际可使用总费用=300+(1500 ÷0.6)=2800元);
(2)退休职工报销2000元(退休职工实际可使用总费用=300+(2000 ÷0.6)=3633元)。
参保人住院期间,不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已支付的医疗费用,职工门诊统筹待遇不予支付。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