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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相关页面显示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系统显示为准。)
网上办理适用于可登录服务网并实名核验通过的用户;无法在网上办理的,请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仅可以打印2020年1月1日及之后的医保结算单;如需要打印2020年1月1日之前的医保结算单,请窗口办理。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
进入“微信--发现--小程序”,点击右上角“搜索”,输入“粤医保”,出现查询结果后点击“粤医保”。
点击“业务办理”栏右侧的“查看更多”,出现业务办理列表,点击“医保结算单打印”。
录入“就诊开始日期”和“就诊结束日期”后,点击“提交打印申请”
查看期间的医保结算单,根据需要可选择“保存到手机相册”。
办理条件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所需材料
线上办理:无需提交材料;需要实名核验通过。
窗口办理:
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以下材料:①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②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③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