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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各县(市)办事处、直属营业部,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中国人行确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025%和357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调整情况为: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贷款期限 年利率(首套房 二套房) 贷款期限 年利率(首套房 二套房)
(含5年)5年以下75%025%5年以下(含5年)6%025%
5年以上 25% 575% 5年以上 1% 575%
根据人民银行确定和相关法规法定,恩施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一、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日起,按照调整后贷款利率执行。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但暂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日起,按调整后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贷款利率执行。
按照《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已申请或已发放贷款,不需重新签订合同,住房公积金系统自动按照相关法定调整利率。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