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加装电梯公积金什么时候能取出来?
根据2022年9月6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的通告”新规,提取时限有了新的法规: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手续办理完成后,可以在施工前先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合同约定家庭(个人)需分摊的加装电梯费用起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6月23日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的通告》(郑公积金〔2020〕29号)同时废止。
拓展:
郑州公积金互认互贷城市名单
“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为合理配置住房公积金资源,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业务跨市域办理,助力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新乡、焦作、济源“1+8郑州都市圈”(以下简称都市圈)经济发展,都市圈内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了《“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并公布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告》。
一、在郑州市区域购房的都市圈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并按照以下法规办理:
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郑州市区域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不要求购房职工先取得郑州市区域户籍;
按照郑州市缴存职工相同和待遇,受理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审批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办理借款手续和房屋抵押登记,安排贷款资金发放;
都市圈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在郑州市区域购房申请贷款时,应当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已经实现信息联网的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除外);
申请人应当在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贷款担保方式按照郑州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规选取;
都市圈其他城市的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在郑州市区域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郑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的申请条件办理。
申请人家庭在郑州市区域内的已有自住住房套数,利用郑州大数据平台认定;在郑州市区域外的家庭已有自住住房套数,在未实现房产信息联网查询之前,可按照在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记录进行认定;
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经本人授权,受理部门可直接或委托银行查询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也可根据本人及配偶提供的由央行出具的纸质报告认定个人征信;
二、在都市圈其他城市购房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按照“一体化”原则,比照在郑州购房提取对应的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要求提取申请人出具购房地的户籍证明。
三、设立“跨域通办”服务专窗
在各服务大厅设立“跨域通办”服务专门窗口,方便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等业务。
四、贷款及缴存信息查询
都市圈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缴存信息,通过已经建立的异地业务沟通联络机制和信息查询渠道进行核实。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