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之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法定,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等,可以享受①入院时可免交部分预付金;②出院时,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法定结算,余下符合支付范围部分,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在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部分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
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后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的可报范围的50%。
罕见病: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丙酸血症患儿,按法定报销治疗用特殊食品费用;戈谢氏病、法布雷斯病、庞贝病、粘多糖病的特异性药物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的可报范围的50%。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设最高支付标准,具体标准请查看相关问题。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结算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大病专科门诊暂不设起付标准。
(三)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最高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患一般疾病,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
患“大病”的,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患罕见病,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丙酸血症患儿,按法定报销治疗用特殊食品费用,每月最高500元;戈谢氏病、法布雷斯病、庞贝病、粘多糖病的特异性药物等,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如同时患大病和罕见病,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四)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和罕见病专项结算方法是怎样法定的?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和罕见病专项结算方法如下:
费用范围:大病的住院和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符合罕见病支付范围的药物等费用。
申请方法:凭医疗证、有效疾病证明(出院小结、病理报告等),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自审核同意之日起享受大病、罕见病待遇。
大病和罕见病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未住院的,为门诊诊断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