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积金商代自助提取收费吗?
青岛市公积金商代自助提取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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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申请对象
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实现本市商业贷款自助提取的银行范围: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河北银行、日照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广发银行、东营银行。
实现异地商业贷款自助提取的银行范围:招商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省内)、浙商银行、齐鲁银行、日照银行、河北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汇丰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东营银行。
青岛市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额度
(一)申请人的提取金额,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为限,并且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法定。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本市银行建立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合作关系的,将于申请人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的次月起,定期根据银行提供的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款信息更新可提取额度,并以银行提供的信息为准。
提取时间和结算方式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根据银行提供的上月实际还款信息更新可提取额度。
(二)申请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电脑端、手机端)自助办理提取(一天一次)。申请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厅维护I类借记卡账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提取资金当日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的借记卡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备注:
商贷自助提取业务仅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与贷款还款没有关联,职工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提取结算账户为职工I类借记卡的,需职工本人通过柜台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行绑定,也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到柜台绑定。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