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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法定怀孕期间,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发生的保胎医疗费用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实行限额结算方式,统筹范围内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院保胎及并发症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先兆流产保守治疗
2400
先兆早产保守治疗
2400
惯性流产保守治疗
2400
宫颈环扎术
3000
妊娠剧吐
3000
前置胎盘
3000
胎膜早破
3000
羊水过少
3000
羊水过多
3000
胎儿窘迫
3000
妊娠期静脉血栓形成
3000
母婴血型不合
3000
胎儿生长受限
3000
妊娠期糖尿病
3000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3000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3000
产后出血保守治疗
3600
产后产褥感染(含术后刀口裂开)
3600
减胎治疗
4000
注意: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退职)人员、1-4级工伤职工、自主择业转干部等符合相关法规生育的,按上述法规执行。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