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南平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已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需将省外(...
南平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已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需将省外(含厦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该账户内。
二、办理材料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若是单位办理则需要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四、注意事项
职工办理南平市辖区内转移业务,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地所在承办银行办理。
职工办理南平市辖区外转移业务,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地所在业管理机构办理。
因该项业务跨公积金中心办理的的业务,我中心负责办理流程中“受理”涉环节,还涉及对方公积金中心资金转出及及原因,办结时限要以对方中心实际办结时间为准。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