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医疗救助对象怎么申请医疗救助金

导读  三明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金程序  一、第一类、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和特殊门诊救助按法规执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救助对象持...

  三明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金程序

  一、第一类、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和特殊门诊救助按法规执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救助对象持社保卡及相关证件(身份证、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二代残疾人证等)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法规,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垫付应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再与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未能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含异地就医)的第一类、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结算后,应持身份证、本人(或监护人)银行账号、低保证(或五保证、优抚证、二代残疾证)及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向参保所在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按法规享受救助。

  二、申请一次性定额救助的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应持当年度患病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及社保卡、身份证、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本人(或监护人)银行账号等材料向所属地乡(镇)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低收入家庭审核认定、出示后,报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乡镇府、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核建议和相关部门核对后,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的相关资料汇总并报市医保管理局,按法规给予相应救助。

文章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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