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灵活就业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失业后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申请条件
在深圳灵活就业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失业后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广东省失业保险》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法规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意: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法规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申请材料
《深圳市灵活就业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留扫描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代办人的身份证(验原件留扫描件)。
以平台人员身份实际开展业务的证明,如平台APP收入截图等。
根据灵活就业失业人员电报的灵活就业失业情形,收取问题一对应情形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佐证材料。
申请渠道
深圳市社保局l-个人服务网页;
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窗口。
领取标准
目前,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的90%。
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每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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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平台从事灵活就业,其中一个平台或多个平台中断灵活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是否可以领取?
答:不能,灵活就业人员若在其他平台仍可从事灵活就业的,不得申领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