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2嘉兴按月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一览 一、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在浙江服务网、浙里办APP上办理时,上...
2022嘉兴按月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一览
一、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在浙江服务网、浙里办APP上办理时,“上传材料”页面目前仅需申请人身份证,如浙里办已自动获取,则职工无需上传;其它办件所需材料均可通过数据共享线上获取。
二、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租房(廉租房):
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缴存职工到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并需提供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协议。
特别提示:
缴存职工当月未及时办理租房提取,可多月累计提取,最长提取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提取额度时,按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实施之前已办理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可按最近一次租房提取至申请当月间隔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累计提取。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