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753元,单位和个人月缴...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753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090元,合计为6180元。
据了解,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根据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3013元,则2022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计算方式为103013÷12×3=25753元,月缴存额上限计算方式为25753×12%=3090元,合计为6180元,单位缴存部分及个人缴存部分均不能超过此上限。
南宁市现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由此设定2022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