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丽水市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购买商品房  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已支付...

  丽水市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购买商品房

  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已支付30%以上房款的税务收据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

  已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已支付30%以上房款的税务收据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提供《契证》(原件、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已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提供《契证》(原件、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

  购买房改房:

  提供出售房改房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

  交换住房(包括住房拆迁安置的产权调换的差价部分):

  交换住房的协议(原件、复印件);

  差价部分的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差价部分的收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契证》(原件、复印件);

  已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提供《契证》(原件、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在城镇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农村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原件、复印件)等有效证明;

  大修自住住房:

  在城镇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在农村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和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告知书》(原件、复印件);

  分期偿还住房贷款:

  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还款存折(原件、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

  提前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提供经管理中心同意的还贷证明;

  应还贷款扣除可提取公积金以外部分的还贷凭证(原件、复印件);

  提前一次性归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贷凭证(或还款存折)(原件、复印件);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

  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房屋租赁证(复印件);

  税务监制的房租收据(原件、复印件);

  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文章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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