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社保补贴,请大家及时申领。
一、经办部门
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各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
二、受理条件
受理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在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即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单险种享受计入补贴年限。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三、依据
《南通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通人社就〔2021〕13号)
四、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自困难认定生效之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困难认定在2020年7月1日前的,仅需提供自2020年7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另提供无雇工承诺。
如补贴申请与困难认定在同年同月的,无须再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无雇工承诺。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核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线上申领。
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南通”市,依次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申报)”,完善相应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