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还贷提取一次性提条件是什么:
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缴存职工;
夫妻共同办理的或贷款信息属于配偶的,配偶本人需共同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签字。
提取材料: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贷款部分近两年还款明细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配偶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居民户口簿
拓展:
个人征信报告出现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征信报告中有以下情况的,认定为有不良信用记录,不予公积金贷款:
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
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的记录;
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
贷款曾被“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怎么开具?
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仅面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职工可通过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办理。本证明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无论异地公积金贷款审批结果如何,职工都应及时将加盖异地中心印章的回执寄回或送回我中心。未向我中心返回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回执或无公积金贷款证明,不可再次开具本证明,且不得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