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百色公积金提取情况一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规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百色丧失劳动力提取公积金指南】
一、办理条件
百色市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是缴存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并出具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失业证明。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办理地点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四、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
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失业证明(前提是缴存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银行借记卡(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
五、审查标准
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填写并本人签名。
证明等的审查标准申请个人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相关法定形式。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