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变更办理材料内容
变更登记
一、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变更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证书副本)原件、《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变更单位经办人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新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单位地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收款银行名称、单位收款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时,只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职工个人信息变更,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的:
(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与单位经办人同时到场办理;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部门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职工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的:
(1)持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3)原单位工作的证明原件(可以提交以下任意1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
(4)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部门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