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东莞养老保险外市转入办理条件如下: 男性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户籍所在地为东莞市且已经在我市参保; 经组织批准调...
东莞养老保险外市转入办理条件如下:
男性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户籍所在地为东莞市且已经在我市参保;
经组织批准调动且已经在东莞市参保的;
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地为东莞市的;
符合粤府办[2008]76号文法规的人员;
(1)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的法规,在我省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方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本方法。
(2)参保人跨省(区 、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按我国有关法规办理。
符合人社厅[2016]94号文法规的人员;
符合粤社保函[2014]136号文法规的人员。
职工、失业人员在本省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应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
注:农保不能转移。
办理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一份原件;
《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一份原件;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一份原件;
身份证,一式一份复印件。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