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报销条件 参保人在北京市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参保公司未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 报销材料 参保人员申请手工报销...
报销条件
参保人在北京市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参保公司未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
报销材料
参保人员申请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根据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复印件)
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费用明细单(原件)
门(急)诊处方底方(原件)
住院类费用结算明细单(原件)
诊断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
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所为参保人员办理手工报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表单+参保人提供的相关单据形成的完整申报材料(纸质版)
注意事项:
①个人垫付,要保留好医院开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等材料。
②手工报销所提供的就医票据、明细须完整。
③手工报销,城镇职工由单位办理,城乡居民由社保所办理。
报销地点
持社保卡就医时,只需要支付自付费部分费用,可以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相关部门进行结算。
但如果急诊没有携带社保卡,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自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等下一次去医院时,带上单据和医保卡在指定窗口进行报销。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