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导读  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可以同时领吗  深圳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不可以。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

  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可以同时领吗

  深圳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不可以。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津贴。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法规的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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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假期天数,顺产的为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另外,按照有关法规,产前可以提前休假15天。如企业已足额垫付女职工上述产假假期天数的生育津贴的,即女职工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都在该企业工作且参保,即使产假结束后女职工从企业离职了,企业可以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 深圳市医保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申领生育津贴。

文章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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