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购一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资料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以下本人资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二)本市户口簿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三)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四)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料
借款人应提供以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料
1 、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2 、首付 30%以上的购房款《浙江省宁波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二)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资料
1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2 、首付 40%以上的购房款《浙江省宁波市统一收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三)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购买二手房资料
1 、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格式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