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养老金上调什么时候发放 河北省养老金上调细则2022年最新消息,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越来越多的省份正在兑现2022年养老金上涨。根据消息,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截至7月18日,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公布了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启动了养老金的上调。按照要求,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要发放到位。各地确定增加养老金补发到账的时间,均在7月31日前。下面是2022河北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相关内容。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发〔1986〕26号、厅发〔1985〕67号、厅发〔1986〕340号、劳人薪〔1985〕22号和劳人险〔1983〕3号等资料,企业按照劳人险〔1983〕3号资料,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一)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9%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资料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