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承德市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三部分:一是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是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9%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符合冀劳社〔2009〕3 号和冀劳社办〔2009〕19 号相关法规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退休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我国及河北省有关相关法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退休人员(含流聘退休人员),暂参照本方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待试点规范到位后,再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目前,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已准备就绪。本次待遇调整预计涉及全市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29万人,其中企业19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94万人。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