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广东省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
近日,广东省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基本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1年12月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以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如何调整
根据法规,广东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28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加发。
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倾斜调整
一是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倾斜调整。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一定金额,并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
基本养老金支出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