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调整范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 从2022...
调整范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按以下办理: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3%增加。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其中: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