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布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具体退休养老金如何调整?
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以及人社部办公厅对福建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批复,经福建省同意,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三、调整方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一)定额调整部分
退休人员每人按40元调整。
(二)挂钩调整部分
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
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三)适当倾斜部分
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转干部,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818元的,补齐至2818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