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退休职工涨工资2022年最新消息: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参考2021)。5月底消息,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6月1日消息,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要发放到位。
各地养老金调整方案备案的时间,去年要求各地养老金调整方案4月30日前备案,今年则变成了5月31日前。这会导致养老金调整到位时间推迟。因此,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到位时间由7月1日前,延迟到了7月底前。
这边可以参考2021年的青海养老金调整方案。
青海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两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1〕20号)等相关精神,经青海省同意,现就我省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相关法规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退休人员),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按我国相关法规,结合青海省实际,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我国和我省统一相关法规正常计发的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0.8%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14元的按14元增加。
(三)倾斜调整
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退休人员中,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四)对企业退休转干部的调整
对企业退休转干部,继续按原省人事厅、原省劳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青人转字〔2005〕288号)的相关相关法规执行。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