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退休人员养老金什么时候能涨 上调多少,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河北省沧州市2022年养老金上调方案消息(2022年参考版):
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31日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位。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三部分:
一是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是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9%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业退休人员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退休人员(含流聘退休人员),暂参照本方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待试点规范到位后,再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