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中上调这些社保待遇标准2022 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什么时候补发?下文就同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北京:企退养老金调整,明日起可领到当月及补发养老金
按照要求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今年的调整将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继续保持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加大倾斜力度的调整方法,使他们更多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本次调整面向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318万余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当月和补发的养老金7月15日发放到位。
二、北京:今年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仍为每月2320元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北京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沿用2021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每月不低于23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不低于2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不低于59元/小时。
三、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月增40元
为进一步保证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情况,本市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险福利养老金标准。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月增加40元,并从今年1月起补发,补发的养老金和7月的养老金均在7月15日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标准为: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年保险福利养老金人员,不满6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险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2元。新增人员的养老金差额部分,自领取待遇之月起补发,补发的养老金和7月的养老金均在7月15日发放到位。
2022年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平均人数为575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平均人数为310万人,本次调整惠及90.85万人。
四、北京: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
本市自2001年起,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逐年进行调整。2022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70元,二级伤残335元,三级伤残305元,四级伤残275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待计发基数公布后另行公布。
北京: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保持不变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2022年,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保持不变。
拓展知识:
北京市养老金调整方法2022年:
(一)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告相关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6250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6300(6250+50)元的,补足到6300元。
(四)企业退休的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相关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业退休的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我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告》(劳人险〔1983〕3号)相关法规,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
(六)在按照上述相关法规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1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 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业退休的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相关法规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两至三个半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告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