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定额调整
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32元的定额调整金额,体现了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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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挂钩调整
包括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之间因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同,挂钩调整部分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从具体标准看,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保持了前3年的标准,即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金额按退休人员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34%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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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适当倾斜
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体现了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即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调整金额因人而异
每一位退休人员的调整金额,需要对应退休人员本人的情况进行计算。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和年龄不同等原因,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金额和具体调整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例如:某位退休人员今年71岁,缴费年限是35年,此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每月4375元,按照浙江今年调整方式,该退休人员此次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为:定额调整32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75元(15×5+15×5+5×3=75)+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563元(4375×0.0134=563)+高龄倾斜25元,共计190.63元,见分进角后实际增加金额为190.7元。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