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导读   太原市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太原市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消息。根据相关法规,将对 2022 年度(即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进行调整。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 2021 年 1 月至 12 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 = 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 / 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具体由下列 6 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还包括按月、按季、按年发放的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的奖励性工资。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2022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各单位在办理完 2022 年 6 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 2022 年 7 月起,进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从 7 月份开始补缴。

  根据消息,太原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按照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 2021 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95688 元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 23922 元;根据有关法规,本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 1880 元;阳曲县 1760 元;娄烦县 1630 元。

  最高月缴存额为 5741 元,各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按照《2022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标准》执行。最低月缴存额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 188 元(单位 94 元 个人 94 元);阳曲县 176 元(单位 88 元 个人 88 元);娄烦县 163 元(单位 82 元 个人 81 元)。

  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 5%,最高不得超过 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文章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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