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江西省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额调整消息

导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2022年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按照统计局...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2022年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按照统计局公布南昌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各缴存单位严格执行上下限的相关法规,不得通过补缴的方式为缴存职工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执行期限

  单位性质为非机关、事业类的缴存单位可于2022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核定工作;单位性质为机关、事业类缴存单位于2022年7月13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核定工作,此次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缴存基数调整方式及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中心推行线上、线下双渠道业务办理模式,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

  已开通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的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未开通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的单位,登录中心官网下载《单位网厅使用申请表》、《单位网厅协议》、《单位网厅电子签章委托授权书》,尽快开通网上业务办事大厅,在线办理。或单位经办人先至中心领取《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纸质及电子版,到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

  各缴存单位需规范填写《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未列入2022年缴存基数计算口径的项目不得计入缴存基数;未列入2022年岗位津贴范围内的项目不得计入津补贴项目(并在备注内列明计入的岗位津贴名称),表格内不做增项添加,填报(或数据导入)完成后报公积金中心审核。

  经中心审核通过后,中心生成核定的缴存基数及单位、个人月缴存额,形成回单返回至单位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单位将完成确认后的回单上传至中心,缴存基数核定完成,各缴存单位即可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进行缴交。

文章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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