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有变化 拟调整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范围包括哪些人

导读   深圳公积金贷款有变化 拟调整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范围包括哪些人?  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获悉,结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

  深圳公积金贷款有变化 拟调整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范围包括哪些人?

  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获悉,结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际,深圳住建局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法规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法规征求建议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想法。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等等。拟在本次修订中切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切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此外,在本次修订中提出,基于目前深圳市住房房价实际情况,为防范资金风险,在商转公贷款中增加对存量商品住房(下称二手住房)的评估要求,即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为二手住房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应当低于以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作为重要参考计算的总价款的70%。

  公积金法规一般考虑的是刚需、改善,本地需求,具有降成本效应、支持合理需求的效应,松绑的压力比较小,地方即可决定。此次深圳拟降低公积金购房提取门槛,以家庭和直系亲属全部公积金作为居民购房首付的支撑,降低购房门槛,提高首付和月供能力,提振市场预期的信号很明显。

  据悉,主要内容共三条,包括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深圳市老旧小区项目改造的方案;调整现行提取法规关于缴存职工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的办理方式;将深圳市最低生活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范围。

文章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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