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条件和赔偿标准明细

导读  武汉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法规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

  武汉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法规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我国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武汉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明细,可供参考!

  一、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补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法规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补偿项目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法规,武汉市住院期间现行伙食补助为15元/日。

  (三)异地工伤治疗的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经市医保中心或市级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报销外地住院前3日内发生的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报销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费(不含火车软卧票、飞机票)。

  (四)康复治疗费

  工伤康复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康复项目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辅助器具在湖北省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之内配置。

  (六)护理费标准

  生活不能自理的受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护理费按月享受。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30%。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受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文章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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