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铜川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符合我国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 二...
一、铜川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符合我国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
二、铜川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津贴补助
怀孕7个月以下早产:享3月生育津贴
怀孕7个月以上顺产:享3月生育津贴
怀孕3个月以下因病流产:享1月生育津贴
怀孕3-7个月流产或引产:享1月生育津贴
难产及剖宫产:增加0.5月生育津贴,即5月。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月生育津贴。
一次性补贴
流产:400元
顺产:2400元
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注: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也在生育保险范围,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三、铜川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材料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与收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