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237万人!

导读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经天津市批准,并经人社部审核同意,现就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方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方法〉的通告》(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2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1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4%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部队转业干部,按照本通告前述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565元的,补齐到3565元。文章来源: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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