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顺产三级医院报销1500元、二级医院报销1200元、一级医院报销980元;剖宫产:三级医院报销3000元、二级医
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顺产三级医院报销1500元、二级医院报销1200元、一级医院报销980元;剖宫产:三级医院报销3000元、二级医院报销2400元、一级医院报销1980元;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累计限额30元。
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