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失业保险2022年1月1日起

导读  2022年1月1日起,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失业保险了。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测算,灵活就业人员一年缴纳失业保险费228元,失业后

  2022年1月1日起,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失业保险了。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测算,灵活就业人员一年缴纳失业保险费228元,失业后符合条件的每月可领取1710元失业保险金,同时可享受求职补贴、代缴基本医疗费等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法规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在注册登记地参加失业保险;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人就业所在市参加失业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

  (三)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收入高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当前标准为1%)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首次参保时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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