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方法如下: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有限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医保卡》补卡、换卡,收取工本费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