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省本级将统一切换国家(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医保平台”),具体公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
自2021年11月30日18时起,停止使用现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办理省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二、恢复上线时间
新医保平台经切换试运行后正式上线,预计于2021年12月12日8时起省本级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根据系统切换进度予以调整并公告。
三、影响业务范围
停机期间,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所有业务、医保经办大厅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结算、省本级参保人员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将暂停办理。微信公众号“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赣服通”(省本级医保服务)、省本级公务邮箱等医保服务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办理查询等业务。
四、业务处理措施
(一)门诊就诊及购药业务。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需全额现金垫付,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刷卡结算或携带相关材料赴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建议门诊慢性特殊病患者提前适当备药,保障停机期间用药需求。
(二)本地住院结算业务。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前出院的,需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出院结算或携带相关材料赴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出院的,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
停机前已在院病人且在停机期间连续住院的,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不重复计算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