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一览

导读  2021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一览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2021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一览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682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拓展材料

  根据相关法规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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