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导读  2021珠海住房公积金最低+最高缴存基数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珠海住房公积金最低+最高缴存基数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682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拓展材料

  根据相关法规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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