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被判处死刑,另外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人被判处十年监禁。
近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被判处死刑,另外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人被判处十年监禁。
2021年12月29日,被拐儿童申聪(化名)的父亲申军良告诉澎湃新闻,广东高院法官来到山东,将二审判决交给他。
本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发现,从2003年到2005年,被告张维平通过故意搭讪遇到了被拐卖儿童的家人,利用他的不备,带走了孩子,卖掉了利润,累计犯罪8起;此外,被告周容平建议与杨朝平、刘正红、陈寿碧密谋,闯入出租屋,捆绑受害人母亲,强行带走申聪,交给张维平出售。
根据一审判决,张维平拐卖9名儿童的犯罪地点有4次在广州增城区,1次在广州黄埔区,另外4次在惠州市博罗县。当时最小的1岁,最大的3岁,被拐的9名男孩,其中8人被卖给河源市紫金县。
据张维平说,他拐卖的九个男孩都是通过梅姨找到买家的。目前还没有查明梅姨的身份。
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被告均来自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来自同一村庄。案发11年后,2016年3月,上述5人被警方逮捕。
一审期间,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夫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当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损失无法查明,驳回了他们的要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三千元。
申军良夫妇和五名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提出上诉。
案件审理期间,申聪于2020年1月被警方发现。此外,被拐9名儿童中的另外5人也被警方发现。
广东高院于2021年12月10日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
根据判决,广东省高等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红、陈寿碧等5人的定罪量刑;撤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军良夫妇诉求的判决,判决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原审被告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