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局9月8日发布关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复学复课的公告。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家长朋友们:
根据《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逐步解除“六停”的公告》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学复课时间
(一)鉴于各校受灾恢复情况不同,全市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于9月9日(星期一)至9月11日(星期三)分批复学复课。
(二)全市幼儿园于9月12日(星期四)复园。
(三)各学校确定复学复课时间后提前通知到每位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二、复学复课要求和提示
(一)安全隐患排查
各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清洁消杀,重点检查校舍、围墙、电气线路、教育教学设施和饮用水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无隐患。
(二)交通安全保障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出行安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避开涉水涉险路段。学校要合理安排上放学时间,避免交通拥堵。学校要联合交警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三)关注特殊群体
各学校要掌握未及时返校学生的去向,确保学生安全。各学校要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四)心理健康辅导
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台风过后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校园生活。
请广大师生员工、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复学复课各项工作。感谢大家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