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快讯:如何保障个人基于自愿原则使用网号 网证公安部专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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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个人基于自愿原则使用网号、网证?征求意见稿规定,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按照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研究员于锐表示,特别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上位法规定,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支持个人、企业自愿使用。对存在涉诈异常的卡、号,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可以”而不是“应当”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用户身份重新进行核验。这充分体现了用户自愿使用网号、网证的原则。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作为下位的部门规章,不可能在该问题上突破上位法规定。

于锐介绍,用户接受或者退出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服务,完全基于用户自愿。从App操作层面,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下载、申领,并不会强制或强迫用户使用。从推广应用层面,互联网企业、接入单位也是自愿使用,可将公共服务作为可选项而非唯一项,保留现有其他方式。(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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